【杂文闲谈】当公共安全遭遇致命威胁

【杂文闲谈】当公共安全遭遇致命威胁

(2009年6月5日,成都9路公交车火灾现场。图片来自网络,感谢摄影者)

    6月5日上午,惊悉成都9路公交车发生火灾,当场烧死20多人,全车乘客除罹难者和驾驶员之外,几乎全部受伤。顿时一阵揪心、一阵悲痛。我先后曾在成都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对这个悠闲、慵懒、热情的城市非常熟悉,我在这里发生过很多故事和难忘的回忆,也留下了很多音乐作品,可以说对它一直有着特殊的感情。这几天一直关注9路公交火灾这件事的调查进展和有关情况的媒体报道,结合最近接二连三发生的有关公共安全遭遇致命威胁和致命伤害的多起事故,我觉得有必要写点什么。

    首先是政府。这几年,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步子迈的很大,城市人口急剧膨胀,但是相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教育、公共引导、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公共场所等配套的各类软硬件环境、理念与方式却严重滞后,没有与时俱进。这是导致灾难发生的大前提和大背景,责任在政府。
   
    以大中城市的公交为例,所有出行主要依赖公交的人们都有切身体会和不愉快的经历,特别是上下班的高峰期。前几天,我在网上看到一个视频,现场拍摄北京某公交车站千人等车的场面,非常震撼。当时我就想,这样的场合,不出事是偶然,出事是必然、迟早的——小到拥挤不堪、碰撞失窃,大到混乱失控、群体伤亡。

    人满为患,老祖宗构造这个词,非常有见地,特别适合于公共交通。在认识和解决“为患”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争论公交严重超载行为是否应该受罚或禁止、票价是否应该分为站价和座价等等,是没有太大意义的,也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甚至有转移重点、混淆视听的嫌疑。试想,如果政府在每个城市的公共服务方面都做的较好,比如在城市交通和公共出行等方面,做到路好车多,随来即走,安心出行,宽松乘坐,那么是不会出现人满为患这个问题的,更会从根子上避免9路车这样的悲剧,至少可以大大降低发生群体事件之后的伤亡率。

    这其中,政府给公交公司多买几辆车,是很关键的一点。每年从浪费惊人的公务开支、公款消费和面子工程中稍稍省出那么一点点投入到公共服务领域里,为民造福,不是更有政绩、更能取信于民吗?不要告诉我,这很难,花钱太多。

    其次是公共服务领域里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责任意识。9路车燃烧之前,乘客和路人曾多次提醒有问题、车子在冒烟、有异味等等,但是驾驶员未予理睬,更未采取任何检查与必要的措施。大火烧起之后,该同志第一个逃之夭夭。尽管其下车后也与众人一道参与了砸窗等一系列救援行为,但遗憾的是,他的身份并不是路人,不能以路人的标准去衡量和评价他的所作所为。虽然我们不能要求每一位公共领域的从业人员都向泰坦尼克号的船长与乐队成员学习,但是我始终认为,这关乎到公众遭遇突发性致命威胁时,现场是否有专业、权威、正确的指导、帮助与率领,或者干脆说就是主心骨和领头羊。如果有,那将是不幸中的最大幸运。况且,这也关乎到职业人的荣誉和操守,无论如何,这名驾驶员不该在未做更多努力的前提下就抛弃了他的乘客。这种行为,与临阵脱逃、可耻叛变有何区别?应该受到广泛而普遍的质疑和鄙视。但是很遗憾,我没有看到。我看到的是媒体、某些领导与调查人员对他的袒护和不予置评——也许大家都丧失了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与荣辱观,由己推彼,将心比心,某些问题被宽容的忽略了。怎一个悲哀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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