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闲谈】鄂尔多斯吴保全一案三耻

    彭水诗、山西稷山、王帅等文案与言罪事件余波未过,又惊闻内蒙古鄂尔多斯吴保全一案。我有充分理由相信,麻木而沉默的酱缸子民并非本性如此,太监和奴才也并非这块土地的天生遗传。在“文化的魅力、东方的血液”成为遥远过去式的代名词时,是谁让这个千疮百孔、几无希望的民族与国家更加萧条与黑暗?恐怕不仅仅是“文字狱”、“因言获罪”与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所能通释的。“人必自侮而后人侮之”,孟老夫子的这句话送给以鄂尔多斯为代表的某些当地政府与为官者,恰如其分!

    鉴于有感,以三荣三耻评之。本文先谈三耻。

    1、这是道德之耻。
    见义勇为,为民请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位卑未敢忘忧国……等行为与理念历来是各民族崇尚的高尚情操与社会公德,也是任何国家与政党都大力宣扬与褒奖的公民道德准则。吴保全的所作所为是完全符合这些的。反观鄂尔多斯官方,不说严重违背了毛同志“言者无罪、闻者足戒”与“从善如流”之遗训,单就事件的处理态度与处理结果来看,这是典型的激化矛盾,是为官者的个人修养之耻,更是影响深远的道德之耻!

    2、这是文明之耻。
    没有社会就没有政治,任何社会和任何政治都有鲜明的时代性,代表这种时代性的典型之一就是文明。邓公曾云:“两个文明一起抓”。在我看来,这远远不够,起码还应该有政治文明,或者说政治清明。这个体制下的应试教育,培养无脑、脑残与红卫兵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从初中一年级直到什么学士、硕士、烈士,政治与哲学是永恒的必修课之一,它从来都这样告诉我们:社会主义是有史以来最先进、最好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社会是最文明、最民主的社会……但很遗憾的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大量类似吴保全一案的“案件”,我实在不乐观。我怀疑我虽然生在红旗下,但却活在“清风不识字”的雍正八年。当然,如果有人坚持康雍乾时代的文字狱和本朝建国后的历次群众运动是政治文明的直接体现,我无话可说。

    换个角度,再谈文明,举几个十几岁的小孩子都明白的道理来解释。
    A、你有缺点和错误,有人指出并批评,尽管你面子上下不来,感到难堪或郁闷,但没有恼羞成怒,没有忌病讳医,而是虚心接受、痛改前非,善待谏言、感谢批评。这是文明。
    B、你比一个八九岁的小孩子更高大勇猛,这个小孩子言辞激烈的骂了你几句,或者干脆向你扔石子、吐口水。你没有拳脚相加,打得他满地找牙,而是循循善诱的摆事实讲道理,让他明白打人和骂人是不对的这个道理,这是文明。
    C、相对于某些人或者某些群体,你拥有某种绝对的权力或绝对高一层次的觉悟与某些方面的制高点,当这些人说了你不喜欢听的话,做了你不喜欢做的事之后,你没有高高在上、动用权力以大欺小、严加惩治,而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澄清误会、解释清楚。这是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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